高校毕业生档案服务
发布时间:2015-12-18 微招人才网投稿邮箱:wzrczph@163.com
(一)档案接收
1.服务对象:持有报到证,并且报到证名头为沈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高校毕业生。
2.工作要件:沈阳户籍的存档人需持身份证、户口本,外地户籍的存档人需持身份证、与沈阳企业签定的劳动合同和招工备案表;若他人代办,另需携带代办人身份证原件、存档人身份证复印件,存档人须在其身份证复印件上写好委托书并由本人签字。
3.程序:(1)申请存档人员需携带上述要件到沈阳市就业和人才服务局,其中驻沈高校的高校毕业生到沈河区人才中心,填写存档人员登记表,申请办理存档;(2)档案退关部门对材料进行审核、确认材料无误后,办理存档手续。
(二)档案转出
1.服务对象:人事档案在存的高校毕业生。
2.工作要件:(1)本人身份证;(2)调档函,其中:省内跨地区调转由调入地县以上(含县)人才服务机构出具调档函,考取公务员或被国有企、事业单位录(聘)用由录取机关、国有企、事业单位开具调档函,考取研究生调档由录取学校出具调档函或凭研究生录取通知书转档,应征入伍人员要提交入伍通知书或武装部门出具的调档函,非国有单位应由委托管理其人事档案的人才服务机构出具调档函;(3)委托他人代办,还需持有存档本人签字的委托书,存档凭证、委托人和经办人身份证原件(留存复印件)。
3.程序:(1)存档人携带上述工作要件,到个人档案所在地的档案托管部门;(2)档案托管部门审核后,根据调档函要求出具相关调转手续,办理档案转出事宜。
(三)出具证明
1.服务对象:人事档案在存的高校毕业生。
2.工作要件:本人身份证或单位人事档案托管服务通知单。
3.程序:档案托管部门工作人员审核材料,出具存档证明、政审证明、考试成绩证明、亲属关系证明等档案相关证明。
(四)档案查阅
1.服务对象:人事档案在存的高校毕业生。
2.工作要件:所在单位两名以上中共党员(非本人及直系亲属)持组织部门介绍信、工作证。
3.程序:(1)档案托管部门审核手续;(2)查阅人到阅档室查阅档案;(3)查阅后,档案托管部门将档案收回保管。